9月17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今日介绍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办法》明确了追责对象、追责情形、追责办法,划定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是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利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长高选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介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和相关配套文件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高选民介绍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组部、监察部牵头,相关8个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于8月中旬公开发布。《办法》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和依法治国的要求,聚焦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了追责对象、追责情形、追责办法,划定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是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利剑。
高选民指出,《办法》有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体现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强调,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办法》就是落实这些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是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现实中生态环境事件屡屡发生,往往与一些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直接关系。《办法》针对这个问题,强化刚性约束,旨在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不能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再越雷池一步。
三是体现了从严追责的坚定决心。《办法》的核心是一个“严”字,这方面有三个突破。第一是党政同责。首次将地方党委领导成员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追责对象,有助于推动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担责、共同尽责。第二是终身追责。规定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要严格追责,决不允许出现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现象。第三是双重追责。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的责任,又强化监管者、追责者的责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追责链条和制度的闭环系统,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实行“零容忍”,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证。
中外专家汇聚佳木斯研讨“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
佳木斯9月16日电 (记者 朱大强)旨在以实际行动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环保家园,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孔子基金会、北京市道教协会、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国学院等机构联合主办的“第六届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国际研讨会”,16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开幕。
大会为期3天,来自中国、俄罗斯、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国学、生态文明、环保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业家等各方面人士出席,大会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重视和支持。
开幕式上,大会执行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技与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燕女士在致辞时说, 近年来,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最近召开的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是对我们最大的鼓舞和鞭策。
高燕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已成功举办了五届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国际研讨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这次研讨会将继续以提升人的境界,激发创造力的视角,力求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促进大家各抒己见,为生态文明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在主旨讲话中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等方面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使与会者深受启发。
专家学者们表示,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里,在东北抗联根据地佳木斯,举办这样的大会对弘扬民族精神,维护世界和平很有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把传统文化智慧、现代科学充分运用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以实际行动迎接生态文明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多做贡献。
会议以生态文明学术沙龙的形式,专家学者们就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现代创意思维、生态文明的建设途径、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议题展开讨论,并对黑龙江省和佳木斯市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积极评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