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着眼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亿万农民的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关键地位,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依靠和实施路径,为更好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目标任务,扎实苦干,持之以恒,奋力绘就新时代“三农”发展的美丽画卷。
“实现全面小康,不让一个民族掉队,不让一个地区掉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三农”工作的成效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目前,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们要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就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
以实干促振兴,以改革为引擎。我们要着力从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个方面,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村要素活力,增添农业发展动能,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乡村振兴形成强大内生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党管农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治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强调,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把这一政治优势发挥好。建立和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乡村振兴,催人奋进!我们要深刻学习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亿万农民的创造力量,保持战略定力和韧性,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不断开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局面。(央视评论员)
广东省村霸残害群众多年被铲除:警方搜出枪支弹药 冻结1.3亿资产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披露了一起采取异地用警模式打掉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在汕头龙湖区“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查处涉案村干部5名,查冻涉案资产1.3亿元人民币。
据悉,以谢某忠为首的涉黑恶走私犯罪团伙,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6月15日,佛山市检察院对谢某忠涉黑组织骨干成员作出逮捕决定,专案侦办取得阶段性胜利。
我们殷切期望公安机关经常打掉社会上的黑社会,那请问还有没有黑社会,如果有到什么时候能全部肃清,这点是每个人和公安机关应考虑的,我想每个地方应排查一下,不能让黑社会坐大再打击,那样人民群众已损失了很多,造成了社会的严重不良风气。
3月20日,甘肃张掖市甘州区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两起涉黑涉恶案例。
其中,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村委会主任,长期横行一方危害百姓的曹某因寻衅滋事罪成为张掖市首个获刑“村霸”。经法院审理,曹某实施的犯罪事实共13起。
3月19日,甘州区法院宣判,曹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当天,甘州区法院还对一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邹某等四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
庭审现场 微信公众号@甘州区人民法院 图
“村霸”横行乡里为害十年
甘州区法院发布的信息显示,张掖市甘州区沙井村村委会主任曹某成为该市首个获刑的“村霸”,其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上述信息称,曹某酒后数次无故滋事伤害他人,毁坏财物价值数万元,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村委会主任,长期横行一方,危害百姓。
曹某自2004年4月起先后担任甘州区沙井镇沙井村十社社长、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长期以来,曹某通过威胁、恐吓、殴打、打砸等暴力手段欺压乡邻、横行乡里,无故滋事,多次毁坏他人财物,殴打伤害他人,致四人轻微伤,在沙井镇沙井村成为无人敢惹的“村霸”。
法院审理查明,曹某曾多次因殴打他人、破坏财物、在村委会主任选举中贿赂选民、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被甘州区公安局治安处罚和行政拘留,但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恶多端。
最终,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逮捕,由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间,共有三名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甘州区法院审理,认定了被告人曹某实施的13起犯罪事实。据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甘州区法院发布的文章称,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曹某不间断地随意殴打他人,无故毁损他人财物,采取暴力手段欺压乡邻,给当地群众心理上造成巨大恐惧,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男子遭暴力讨债精神应激障碍
3月19日,与上述曹某寻衅滋事罪同一天公开宣判的,还有邹某等四人非法拘禁案。
2017年10月,甘州区男子路某某在段某某经营的体育彩票店内购买彩票,截止当晚23时,路某某在购买了5047元彩票后表示没有钱支付彩票款,彩票店店主段某遂联系蒋某某帮助要欠款。
蒋某某与某网贷公司负责人邹某、网贷公司工作人员程某某和宋某(系未成年人,另案起诉)出面索要欠款。邹某为谋取好处费,与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及宋某逼迫被害人路某某写下金额13000元的借条,并将路某某先后拘禁在彩票店和邹某经营的公司内。
拘禁期间,邹某、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对被害人路某某持续辱骂,并采取搧嘴巴、拳打脚踢、凳子砸等方式殴打,让路某某头顶烟盒蹲马步、做俯卧撑、深蹲起、唱“大悲咒”等变相体罚和侮辱,让其联系找钱偿还段某彩票款5000元和邹某的好处费8000元,拘禁长达80余小时,造成被害人路某某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精神应激障碍,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在分别考虑邹某、段某某、蒋某某、程某某四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赔偿经济损失情况、自首和自愿认罪等情节后,甘州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不等。